钦南区企业专利申请有哪些技巧?
作者:钦州恒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31 08:50:12
钦州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我们每一个人,在出生后或者尚未出生的时候,名字就已经起好了。而商标,就好比产品的名字,在产品面世或者尚未面世的时候,它就应该早已起好了。
1,到哪里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一直只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前往北京国家商标局办事大厅窗口提交注册申请,二是委托经国家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2,注册商标需要什么条件?提出商标申请的主体分为两种,一是公司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注册商标时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二是自然人,注册商标时需提供身份证及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满足以上条件才能注册,简单说就是没有执照就不能注册商标。
3,注册时怎么选择图案?实践中,我们碰到非常多申请人在申请注册的时候要求申报彩色图案,不是不可以,但是我们建议申请人选择黑白图案申报,原因在于申报黑白图案后期商标使用过程中颜色可以自行更改,而申报彩色图案则不能更换商标颜色组合。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第七,如何确认是否申报?
4,注册要多久时间?商标注册自提交之日起,9个月的时间为商标局审查时间,初审通过则予以公告,公告期限3个月,3个月之内无人提出异议,则予以核准注册,并发放商标注册证。整个流程为期约12个月。4,如何确定能否注册成功?并不是每一个名字都能注册成为商标,所以,商标注册前的查询成为了商标注册能否成功重要的一环,也是能体现一个商标代理机构专业程度的一个环节,这一环节,体现出了商标代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案例的积累以及文化素养和职业操守。
5,注册时如何选择注册类别和商品项目?商标注册时不同的商品归属不同的类别,共计45个类别,1-34类为产品,例如五金工具为第8类,水果蔬菜第31类。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目前,商标代理机构报件都是通过网上申报,客户资料齐备后,当天申报,第二天就能生成商标申请号。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6,申请注册后还要缴费吗?商标申请后,商标局会进入正常审查流程,如果商标初审通过,在商标公告期间你可能会接到各种电话、挂号信、邮件等等,但凡要你缴费的,不论说的多么专业,多么严重,一律都是骗子!商标注册一次性缴费,中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后则需进行商标续展,续展时缴纳规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缴费相关代理费和规费即可。
7,商标注册要多少钱?看到这里,你应该了解了商标注册前需要所需要了解的一些基本信息,那么接下来你关心的是注册一个商标要多少钱?不同代理机构收费标准不一样,任何一家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公司都应该在提供专业服务的同时获得合理的回报,否则生存和发展将无以为继。过低和过高的收费都有违场经济发展规律,申请人应当谨慎考虑。
判断一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实用性需要根据《专利法》相关条例来定,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也就是说,如果专利申请是一项产品(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那么该产品必须在产业中能够制造生产;如果专利申请的是一种方法(仅限发明),那么这种方法必须在产业中能够使用,并且它们在实施之后所产生的效果与现有技术相比应该是积极的和有益的,比如说可使产品质量改善,产率提高或节约能源及防治环境污染等。如果还不明白,还可以参考下面4项:
1、是否缺乏技术手段
一个专利具备了实用性和实用新型,应该是一项已经完成了技术解决的方案。如果只是申请了专利而没有实现其任务的技术手段,或者只是部分技术手段,这就是一项未完成的发明,其不能被使用或制造,就不具有实用性。
2、是否违背自然规律
备实用性的专利应当是遵循自然规律,并且对社会有利的。如果是违背自然规律的专利,比如设计一种“永动机”,显然是不被市场认可的,因此不具有实用性。
3、利用独特的自然条件完成的技术解决方案
如果一项专利申请涉及的发明创造只能在独一无二的条件下才能实施或者违背自然规律,则认为无实用性。例如,针对特定的港湾提出的港口设计方案,针对特定河段做出的桥梁设计方案,是与特定的自然条件联系在一起的,不可能直接适用于其他不同的地方,因而不具备实用性
4、是否具有积极效果
具备实用性的专利应该是能够产生积极有益的效果,那些无益的、脱离社会需要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实用性。
在进行钦州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商标被驳回是非常常见的。不过不要因为商标被驳回了就给注册的商标下“死刑”。商标被驳回以后,商标局就会下达《商标驳回通知书》,上面会告诉申请人商标被驳回的理由。
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以通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驳回复审。商标驳回的理由分为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那么商标驳回的绝对理由是什么呢?接下来我司为大家解答。商标被驳回的绝对理由是指商标违反了禁止注册的情形和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显著条件。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的,仅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的;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已在中国申请注册或未在中国申请注册保护的驰名商标,容易给他人造成误认,不便于识别的。
商标转让就是指商标权利人将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其转让形式可以是以买卖,也可以是以商标出资或者是赠送等。那么商标转让协议要如何签订?
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转让注册商标的,钦州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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